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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海丰县大液河(上游段)治理工程

发布时间:2020-01-29

海丰县大液河(上游段)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招标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开元官网入口(中国)深圳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大液河(上游段)治理工程,经汕尾市水务局以“汕水建管〔201931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经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函〔201985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汕尾市海丰县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22.853km,主要包括护岸19.921km,清淤22.853km,重建陂头4座,续建陂头1座,加固陂头7座,重点建设石湖村水景观节点1处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工程干流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布格支流、北斗坑支流、湖洋支流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审核后工程施工造价:35564819.74元,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1拟投入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造价员,造价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资格证书;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证书;测量员,具有工程测量员证书或测量工程师职称证。

5)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6拟在施工现场所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投标企业近6个月(即20197-201912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和当地社保局电话及查询路径,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3业绩要求

201611日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须提供平台中含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件,载有招标公告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时间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为正值(以2016年度至2018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未被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应承诺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未被其他项目锁定,或没有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否则经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投标人将不能被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3.5.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20 1 21 日至 2  1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持相关资料(格式见附件一)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500/套,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及本项目负责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完成信息登记,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数据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项目负责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将被锁定。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20 1 21 日至 2  1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登记,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投标登记,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被通知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的售价为500/套,售后不退。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建设工期紧、施工条件复杂,投标人应自行进行标前勘察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等情况。投标人的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原件、近6个月社保证明(20197月~201912)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踏勘现场,原件核查后退回并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在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上盖章确认。勘察现场时间2020 1 21 日至 2  1 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勘察现场单位需提前3小时联系招标代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660-6689333

 招标代理机构:开元官网入口(中国)深圳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叶工                  

联系电话:02083276245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海丰县大液河(上游段)治理工程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果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

原件

3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维码或原件备查

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类)及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安全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水利类专业工程师的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财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工程测量员证书或测量工程师职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上述人员的报名前近六个月(即20197-2019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当地社保局电话及查询路径。

原件备查

10

201611日至今具有公开招标中标金额2500万元或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业绩,业绩取自“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须提供平台中含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件,载有招标公告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页,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2016年度至2018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原件备查

12

投标人和拟派人员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函。

13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14

投标人按公告附件要求投标承诺书(招标公告附件二)。

原件

15

招标代理盖章确认的踏勘证明(格式见附件三)复印件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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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四份,三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单位

我司参与                                投标活动,我司承诺未被有关部门通报禁止投标,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业绩、财务、设备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的。如贵单位对我司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我司同意接受贵单位对该资料进行现场查验。如有虚假,我司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三

 现场踏勘证明

 

 

兹有我单位      (单位名称并盖章)     2020      日组织相关人员对海丰县大液河(上游段)治理工程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列表如下:

项目地点

踏勘时间

     

踏勘人员

(按照要求)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签名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确认

                                  

                                     (盖章)

                                          

备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使用,不能作为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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