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元官网入口(中国)深圳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2020年院配电房增加变压器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SZDL2020335471)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SZDL2020335471
项目名称:2020年院配电房增加变压器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180万元
最高限价:18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
备注 |
1 |
2020年院配电房增加变压器项目(重新招标) |
1.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cgzx.sz.gov.cn/)(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显示有效即可,无需投标人提供)。
2.3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2.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3.2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3.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以上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投标人,可于2020年9月19日09:00至2020年9月29日14:30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报名参加投标,并可在网站相应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确认参加投标应在网站的“应标管理栏”中点击“确认邀请”。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距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前上传到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cgzx.sz.gov.cn/),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请注意电子投标文件的容量,容量过大的文件将被系统拒绝。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凡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请投标人于截标5日前提出,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一)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cgzx.sz.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enerationacid.com/)。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深府购[2020]24号文,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认证等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视疫情解除时间作相应调整。
6、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联系方式:贺先生/0755-28923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开元官网入口(中国)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
联系方式:邓工/0755-89565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55-89565322
Email:981883930 @qq.com
开元官网入口(中国)深圳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