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陆河南部新城)
市政道路和水系工程勘察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陆河南部新城)市政道路和水系工程项目已由陆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陆河发改[2017]76号及陆河发改[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陆河南部新城)市政道路和水系工程勘察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建设地点:陆河县河口镇东至螺河西岸;南、西至河口镇与新田镇行政交界处;北至国道G235(原省道S335)。
2.3 项目规模:根据《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建设项目(南部新城)规划》,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项目(陆河南部新城)规划用地面积约7000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4500亩。建设内容为:①新建将军路(原半山大道)、中信大道(原新城大道)、新河大道(原龙腾大道)、新城路(原同心路)、智慧路(原龙腾北路)、滨河路(原河西大道)及规划范围内各支干道等;②规划范围内的桥梁;③新建排水、排污管网;④强电管道、弱电管道及交通安全标志、路灯、绿化等配套设施;⑤新建城市中央花园(含城市运营中心)、人工湖(景观工程)、防护绿地、污水处理提升泵站、环卫、消防等配套设施及其他零星工程建设,土地平整(土石方)工程。上述道路名称均为暂定,最终以发包人提供的确认的道路名称为准。本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其中市政道路基础配套设施(含水系工程),建设投资约20亿元。
2.4 招标范围:中标人须负责陆河县河口镇城镇扩容提质(陆河南部新城)市政道路和水系工程项目的勘察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约定详见合同相应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工作,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及必要时的施工勘察工作等。
2.5 服务期限:勘察工作服务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至发包人委托的勘察工作完成后终止。
2.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满足任意一项):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前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如疫情期间当地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单位查询网页截图)。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派投标人的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9月25日~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
4.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必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资格条件的3.1~3.4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4)《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4.3投标人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交易中心日程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信陆河龙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上坝村北122号
联系人:姚工、刘工
联系电话:0660-5591368
招标代理机构:开元官网入口(中国)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1208室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20-83276245-8041、13802931432
2020年9月24日
(招标人):
我单位就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将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二、本单位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没有伪(变)造或虚
假。
三、本单位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没有发生围标串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出借、转让、买卖、伪造企业或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证照、业绩、获奖表彰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也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投标。
五、依法公平竞争,不采取虚假或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正当利益。
本公司保证依法进行投标,如贵单位对本公司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存在疑问,本公司同意接受贵单位对该资料进行现场查验。如有虚假,本公司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