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富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勒流)〔2021〕4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富安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勒流富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顺德区勒流街道新安村南国西路1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勒流富安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3647.86m2,最大跨度为9.3m,层数为地上6层、地下1层(地下室),建筑高度为23.15m
一)、土建部分:基坑采用IV级拉森钢板桩支护;基础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PHC-AB-400-90桩);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砌体墙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墙体、围墙为灰砂砖;地面铺贴600*600仿古艺术砖、300*300仿古艺术砖、600*100mm仿古艺术砖、1200*300浅灰色仿古艺术梯级砖、20厚火烧芝麻灰花岗岩;内墙面铺贴300*600浅灰色陶瓷砖、8-10厚仿古艺术砖,刷无机不燃烧涂料四道,外墙面铺贴45mm*95mm陶瓷锦砖、45*90mm米白色通体瓷质外墙砖、安装2.5厚氟碳铝板幕墙;天棚面刷白色A级无机复合阻燃涂料、安装1mm厚304不锈钢板吊顶;屋面铺贴1.5厚非沥青基强力交叉膜自粘高分子防水卷材、刷2.0厚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砌80厚屋面节能隔热板;新建300*300排水沟,安装不锈钢女儿墙栏杆、80*40mm橡木扶手楼梯栏杆、Φ60橡木靠墙扶手,安装20厚浅灰色人造石台面洗手盆、钢爬梯;安装钢质防火门、70系列平开铝合金蜂窝生态门、90系列铝合金玻璃推拉门、铝合金防水百叶窗、铝合金上悬窗、铝合金固定窗、铝合金推拉窗、70系列双扇平开铝合金门联窗等;
二)、安装部分:
1、给水:
a.室外给水:含原有给水点阀门井接通至室外生活水表组DN100,水表组引至水泵房的给水管网,不含室外原有给水点阀门井之前的给水管网内容;
b.室内给水:含市政供水、泵房加压给水系统,含室内所有主干管、立管、阀门、水表组(含水表组及两侧阀门安装),水表组引至各层宿舍卫生间给水,并安装到位。各公共卫生间、管理卫生间、无障碍卫生、宿舍卫生间给水安装到位;
c.含泵房生活设备、水箱、管网、阀门等安装;
d.热水系统:按图敷设到位,含阀门、水表、管网及保温、管件等。不包括天面热水设备安装(不含变频给水设备(热水)、热水管道循环泵、水泵控制柜、稳流罐、热水箱、空气能热泵机组)。
2、排水:
a.室外排水,按图敷设至图纸所示位置;
b.室内排水,含雨水、污水、废水系统按图施工,含主干管、立管、各卫生间排水管、洁具(含水龙头、大便器、坐便器、洗脸盘、淋浴器、软管等);
c.不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安装;
3、海绵城市:按图敷设,不含种植土层及绿化施工;
4、消火栓、喷淋:室外管网从消防水表组DN100开始,含引至泵房管网。室内按图敷设至末端,包括泵房设备、消防干管、立管、阀门、消防栓箱、灭火器、喷头、水箱、套管等内容施工;
5、防排烟工程:防排烟工程按图施工到位;
6、强电部分:
1)强电部分:自变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引至各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至各用电末端,包括动力及照明配电箱安装、电缆及桥架敷设、配管配线、开关插座、照明器具、宿舍风扇及排气扇安装、系统调试等;
a、不含首层空调配电箱引空调设备的配管、配线。不含天面空调组配箱引出至空调机组的电缆、配管;但空调配电箱在本次范围。2~6层的宿舍空调配电均按图纸敷设至室内空调插座,其它各区域配电箱及元器件、配电线路均安装到位;
b、厨房配电包括按图敷设至厨房配电总箱及箱内总开关安装,箱后回路及厨房设备均不在本次预算范围;
c、不含变配电房设备以及配电房进线工程;
d、不含生活用水供水计量系统。
2)消防报警系统:自消防控制中心主机至未端消防设备,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内消防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状态监控系统等相关配管配线及设备、器具的安装、消防桥架敷设等工程。
3)防雷系统:由楼顶的型钢接闪装置利用柱内钢筋引下,利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地梁、桩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部分机房采用-40*4毫米热镀锌扁钢作为接地引下线敷设至基础接地。
7、抗震支架
1)本项目的给排水、消防、电气、防排烟工程应根据《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设置抗震支吊架安装;
2)给排水、消防系统:架空敷设的DN65及以上管径,应采用抗震支吊架安装。刚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12m,柔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6m;
3)电气系统:电气桥架、报警桥架应按根据规范设置抗震支吊架,刚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12m,柔性管道侧向抗震支撑最大设计间距不得超过6m;
4)防排烟系统:撑最大间距9米,纵向支撑最大间距18米;
5)所有产品需满足《建筑机电设备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CJ/T476-2015。
三)、市政部分:新建24cm 水泥混凝土路面、1000*120*300mm福建麻花岗岩预制侧石、1000*120*430混凝土圆孔路缘石、雨(污)水检查井井周加固处理、挖土方、回填种植土、铺设1.5mm防水膜等。
注:1)本次预算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凿桩头按0.6m暂定计算,结算时按实结算
2)本次预算绿化种植按种植台湾草,养护期12个月暂定计算,结算时按实结算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3 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 53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330日历天,竣工验收期200日历天,具体节点的施工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2.4 招标控制价: 44567260.66元;最高投标限价: 43230242.84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为学生宿舍楼扩建及附属配套改造工程(宿舍楼部分),工程内容包含土建部分安装部分及市政部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工程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44567260.66元;最高投标限价: 43230242.84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1 年 1 月至2021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
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
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通过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描付款二维码缴纳,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及项目简称(例如:XXX公司-富安中学宿舍楼),否则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投标人单位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283471252@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普通发票邮寄给投标人(或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缴费的付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jy.ggzy.foshan.gov.cn:3480/TPBidder)后,在“招标文件领取”栏目的菜单中下载本招标项目下的招标文件附件《招标文件费付款二维码》获取。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
交投标保函原件。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 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
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
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
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
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富安初级中学
地 址:勒流镇新啟村南国西路1号
邮 编:528322
联 系 人:潘工、刘老师
电 话:0757-25538154、0757-25631488
电子邮件:40581423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开元官网入口(中国)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宝翠花园36号商铺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叶工、何工
电 话:0757-28090670
传 真:0757-28090670
电子邮件:153592713@qq.com
2021年 7 月 16 日